住院过程中病情突变及发生意外事件的急危重或濒临死亡的患者均须进行抢救,无论抢救成功与失败,都应在病案首页相应栏目中明确记录抢救次数及成功次数,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书写抢救记录.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科室不能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填写,致使医院抢救成功率达不到三甲医院所规定的标准.笔者对我院1999年抢救成功率仅为83.1%的原因进行了研究,现报告如下:一、资料来源和检查标准从1999年1月1日~1999年12月30日26 590份出院病案中,随机检查5 676份.具有抢救指征有166例,占出院病案的2.93%.内科占52.41%;外科占47.59%;死亡81例,占48.79%;慢性消耗性疾病占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