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的临床效果

2019.08.0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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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的临床效果

  贾 静 、丽霞(河南省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漯河462000)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应用于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的临床疗效。方法:选择在2014年6月~2015年4月入住本院接受治疗的70例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回顾性分析这70例患者的临床资料,按照入院后接受治疗的方法不同分为观察组(35例)和对照组(35例)。观察组接受常规处理联合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对照组则接受常规处理联合地塞米松治疗,对比两组治疗前后的各项体征、血气及用药反应。结果:观察组各项临床症状消失时间短于对照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两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用药后均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结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失为常规疗法难以有效应对的重度支气管哮喘发作时的理想对症处理药物,有助于加快治疗进程,可在临床应用。

  关键词: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地塞米松临床疗效

  中图分类号:R562.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8351( 2018 )07-0057-01

  支气管哮喘是临床常见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在进行支气管哮喘的治疗过程中,尤其是对于重度支气管哮喘,如果采取的治疗措施不当,不但难以达到治疗效果,还有可能会对机体造成进一步损害f11。因此,选择一种临窃i效果好且副作用小的治疗药物是提高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治疗效果的关键。研究发现,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良好的抗炎作用,常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本研究对地塞米松以及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的临床疗效进行探讨,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般资料:将2014年6月—2015年4月本院收治的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患者70例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其中男性36例,女性34例,年龄19—72岁,平均年龄(36.7±4.2)岁。所有患者均符合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的临床诊断标准,对治疗方法均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排除对治疗所需用药过敏。根据治疗方法,平均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通过应用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发现两组一般资料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可以进行对比。

  1.2方法:患者入院之后均首先应用常规方法进行处理,主要包括给予常规吸氧、积极进行抗感染治疗、积极快速纠正机体酸中毒症状、舒张支气管等。在以上常规处理方法的基础上,观察组应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进行静脉滴注,初始剂量为200mg,在5min内输完,之后可根据治疗情况将药物用量酌减为80mg,2次ld,7d后逐步减少药物用量。对照组在常规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应用地塞米松进行治疗,药物用法如下:给药方式为静脉滴注,初始剂量为37.5mg,时间为Smin,之后根据治疗情况将药物用量逐步酌减为15mg,2次ld。用药3d后对两组临魇;体征改善时间以及治疗效果进行比较分析。

  1.3观察指标:对两组临床治疗效果以及临床症状消失时间进行统计分析。临床症状基本消失为显效,症状明显缓解为有效,达不到有效标准的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4统计学方法:将研究所得数据录入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临床体征改善时间比较:观察组与对照组喘息症状平均消失时间分别为( 2.69+0.87)d、(4.01+1.08)d,哮鸣症状平均消失时间分别为( 3.58+0.95)d、(5.41+1.09)d,两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

  2.2两组治疗效果比较:观察组中,治疗显效25例(71.43%),有效10例(28.57%),总有效率100%;对照组治疗显效9例( 25.710/0),有效20例(57.14%),无效6例(17.15%),总有效率82.85%,观察组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两组之间的差异显著(P<0.05)。

  2.3不良反应:在治疗期间对两组用药情况进行仔细观察,结果显示两组均未发生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说明两种药物均可以保证用药安全。

  3讨论

  支气管哮喘是临床上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导致发病的原因主要包括遗传因素、职业因素、气候变化、吸炯、感染因素、环境因素等。支气管哮喘的临床症状主要包括咳嗽、胸闷、喘鸣、气急等,夜间和凌晨是哮喘高发时段,症状较轻的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但是大部分患者需要通过一定的治疗手段达到缓解症状的目的。药物治疗是支气管哮喘的主要治疗方式,药物治疗的目的是使支气管哮喘的症状得到有效的控制或缓解,尽可能维持正常肺功能,同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药物,避免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根据药物的作用机制,可将其分为扩张支气管类药物和抗炎类药物,有些药物同时具有扩张支气管和抗炎作用研究发现,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治疗支气管哮喘相对有效的辅助药物之一,对体内炎症因子的进一步扩展具有有效的抑制作用。地塞米松是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时的常用治疗药物,但是有研究表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具有更强的抗过敏作用以及消炎作用,其临床疗效优于地塞米松。本研究结果也证实这一点,同时应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和地塞米松进行治疗的患者均未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说明两种药物均较为安全。冈此,在治疗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方面,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起效更快,疗效更好,且可以保证用药安全,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吴梅泉,廖芳,邹伟辉.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的临床疗效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6,11(22):132-133.

  [2]吴红军,樊红,韩继媛.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与甲泼尼龙治疗重度支气管哮喘的疗效比较【J].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2014,8(1):177-180.

  [3]杨宏怡.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的临床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6(1):1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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